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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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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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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德东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86.32(万元)

合同期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其中监理服务期从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交工证书颁发为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项目计划施工监理期为365个日历天(不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监理期为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止。

工程概况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改造提升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总体呈东西走向,西侧起点位于与碧桂路相交的路口,向东沿线与多条现状道路相交、终点与黄揽干线相接。路线全长约8.14km(其中桩号K2+150~K2+380以及桩号K3+140~K4+620)为现状桥梁段,桥梁段不在本次路面提升改造范围内)。德胜东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m(顺番公路段90m),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建安工程费估算投资约13873.96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改造提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包括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的监理,参建各方交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的有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如下:

3.3.1投标人应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或未被直接评定为C级的

:(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5359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2点规定,若投标人在广东省无综合评价结果,且从未参加佛山市信用评价的,按B级对待,其他情况按佛交〔2015359号文执行)。

(投标单位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按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填写信用等级)。

3.3.2下列人员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投标(或资审)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4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核发的道路与桥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它在监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5.3需提供近3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3年是指20135月至20164

3.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65182016524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7000.00 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7000.00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6530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668日下午30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德东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话:0757-28819875

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燕辉话:0757-22662299

真:0757-22662277

址: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中34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0757-22836713

2016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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