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赤峰市元宝山区行政村街巷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第二次) 【资格后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元交发〔2016〕13号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年05月17日 00:00 |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年05月21日 00:00 |
原开标时间: | |
开标时间: | 1900-01-01 |
变更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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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
1. 招标条件元宝山区行政村街巷硬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以元交发〔2016〕13号关于对元宝山区2016年街巷硬化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第一次报名投标单位报名仍有效,无需重新报名。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元宝山区行政村街巷硬化工程建设地点在元宝山区,共6个乡镇,全长81.068公里。2.1.1元宝山区风水沟镇街巷硬化工程:路线全长12.42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5(5.0)米,路面宽度采用4.0(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2元宝山区元宝山镇街巷硬化工程:路线全长5.575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0米,路面宽度采用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3元宝山区美丽河镇街巷硬化工程:路线全长8.16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0米,路面宽度采用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4元宝山区平庄镇街巷硬化工程:路线全长20.32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7.5(5.0)米,路面宽度采用6.0(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5元宝山区小五家乡街巷硬化工程:路线全长27.631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0米,路面宽度采用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6元宝山区五家镇街巷硬化工程:路线全长6.950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0米,路面宽度采用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2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6月10日至2016年10月15日。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元宝山区行政村街巷硬化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各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监理标段 路线名称 标段里程(公里) 工程内容JXJL 元宝山区行政村街巷硬化工程 81.068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3.1.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最近五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对于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从业单位,仅允许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评为D级的从业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十年内(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十年,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3.7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监理标段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方时代设计酒店1610房间(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1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 评标办法5.1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方时代设计酒店四号会议室(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监理标段的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7时00分。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上发布。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监督机构: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地 址:元宝山区平庄镇电 话:0476-3510401邮 编:0240769. 联系方式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地 址: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西街邮政编码:024076电 话:0476-3517008传 真:0476-3510401联系人:梁向海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邮 编:010051电 话:0471-3683449 17804713070传 真:0471-6527294联 系 人:滕先生网 站:www.nm-highway.com 2016年5月17日公告附件1投标报名登记表发售序号 登记日期 2016年 月 日证件查验 1、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亲自购买除外)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复印件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以下由投标人填写项 目 元宝山区行政村街巷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第二次)标段编号请在所购买的标段后方框内涂■ JXJL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1、此表需要提供1份,在购买时将报名登记日期、标段编号、投标人全称、签字等填写完整;2、证件查验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应按证件查验中要求的顺序排放(不得用订书钉固定);3、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套数为1套。公告附件2二、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资 质项 目 要 求资 质 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 绩项 目 要 求业 绩 最近五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人员(驻地监理工程师)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最低数量 备注1 驻地监理工程师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工程系列为道路桥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5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年龄60岁以下。 1 注:1、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须填报驻地监理工程师;人员(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最低数量 备注1 试验室主任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1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路基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1 3 路面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1 4 监理员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至少3年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4 合计 7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具体人选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填报、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派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应符合上表规定,且不允许擅自更换。试验、检测设备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土工试验设备 灌砂筒 套 4 标准筛 套 2 电子天平 套 1 烘箱 台 2 数显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台 1 电动击实仪 台 1 多功能脱模器 台 1 CBR试验装置 套 1 2 集料试验设备 压碎值测定仪 台 1 3 水泥试验设备 水泥净浆搅拌机 台 1 水泥标准稠度仪 台 1 水泥胶砂搅拌机 台 1 水泥胶砂振实台 台 1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台 1 4 水泥砼、砂浆试验设备 标准养护室(20m2以上) 间 1 水泥砼试验搅拌机 台 1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 台 1 水泥砂浆稠度仪 台 1 2000KN压力机 台 1 5 道路工程测试设备 路面取芯机 台 1 6 结构砼测试设备 混凝土回弹仪 台 1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台 1 7 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测试设备 全站仪 台 1 水准仪 台 2 8 办公、通讯及交通设施 复印机 台 1 激光打印机 台 1 传真机 台 1 数码摄像机 台 1 数码照相机 台 2 注:本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表中的设备应包含在附件中,未包含在附件中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财 务项目 要 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备注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最近3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诉讼和履约项 目 要 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备注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在2013~现在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5、投标人在2013~现在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6、投标人没有商业贿赂行为。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经检察院查询近十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二、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总则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2.2 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3.评审程序3.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2 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资格审查;(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6)财务评审;(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4.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已签署的除外),未使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还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或授权书及公证书;(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5.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6.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6.2 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6.3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3)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6.4 财务评审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对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公开开标,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6.4.2 算术性修正(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保留整数)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6.4.4 计算财务得分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 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评标基准价。若D1≥D,则E=0.2;若D1<D,则E=0.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7.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8.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分以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及去掉一个最低值之后的平均值计算。9.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招标人将推荐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金额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时则按标段顺序推荐、其他标段不再推荐。(2)当通过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或详细评审中任一阶段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0.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技术、商务评分细则(一) 商务评审,50分1、监理人员(满分35分);(1)驻地监理工程师(满分35分)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35分。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5分):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5分。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10分。(二) 技术评审,40分1、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25分)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本项分值分配如下:(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1.2~2分)(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4~4分)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酌情扣分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过2.4分。(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1.8~3分)(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1.8~3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1.8~3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1.2~2分)(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1.2~2分)(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1.2~2分)(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1.2~2分)(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1.2~2分)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1.2~2分)。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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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 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 梁先生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
邮编: | 010051 |
电话: | 0471-3683449 |
传真: | 0471-3683449 |
电子邮件: | 53463250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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