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镇西部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西部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石浦镇西部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市政配套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石浦镇朝天门村
工程投资:约16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室外道路、排水、路灯、化粪池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则全部入围。
3.5投标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17:00时止(休息日除外)。
受理地点: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阳路519号海城阳光苑3号楼2单元404室)。
报名携带证件: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月 / 日至2016年 / 月 / 日,在丹阳路519号海城阳光苑3号楼2单元404室持单位投标保证金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递交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前
收款单位:象山县石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1000075711992
开户银行:石浦信用社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石浦镇 地 址:丹阳路519号海城阳光苑3-2-404
联 系 人: 陈巧琼 联 系 人: 胡盈盈
电 话: 15257865149 电 话: 0574-89502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