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机构选择
长春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514-GH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机构选择 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划范围:长春市双德乡、奋进乡、九台区西营城街道、龙嘉镇四个乡镇(街道),面积499平方公里。
2.2招标内容:为长春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级新区设立管理办法》,《国家级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环境评估报告编写技术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类别的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等及以上资格。
3.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5月 17 日至 2016 年 05 月23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具有资质的单位需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 0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36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高新区
联系人: 冯大力
电 话:0431—8701908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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