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浦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搬迁装修工程 -场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由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 建设的 东浦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搬迁装修工程 -场外工程 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东浦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搬迁装修工程 -场外工程 工程地点: 金家工业园区 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外、门卫、泵房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标底预算) 。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 4、招标估算价: 166.7732 万元。 5、资金来源: 自筹 。 6、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7、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6年 01月至 2016年 03月 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2、主要的资格条件: ① 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②企业需具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会员资格。 3、报名及资料要求: 本工程在绍兴市凤林西路 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 B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0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图纸押金: 0 元。 5、报名时间: 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5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 30至 12: 00,下午 14: 00 至 17: 30 ) (公休日除外 )。 6、报 名地址 : 绍兴市凤林西路 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一楼招投标窗口。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 按绍市公管办 [2009]32号文执行 。 2、投标保证金: 3 万 元,采用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人: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 ;账号: 201000032176125 ;开户行: 绍兴恒信银行东浦支行 。资格预审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3、评标方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4、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完成场外管线铺设以及消防水泵结顶付至合同价的 35%,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70%,结算经相关审计事务所审计,资料按要求归档后付至结算价的 9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 2年后一次性付清。 5、招标人联系人: 宋良 , 联系电话: 18905751191 ; 招标 代理联系人: 高强 , 联系电话: 0575-88616995 。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广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5 月 16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