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镇海新城后章路(逸夫路-北外环)工程己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新城南区,南起逸夫路,北至北外环南侧防护绿地。
建设规模:道路为城市支路,路长约300米,路宽12米(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新建跨浜子港桥梁一座,桥梁跨径为3*10米,横断面布置同道路;道路两侧配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
总投资:约1210.63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493.1226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梁、路灯、电力、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本合同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2.2 总监理工程师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
3.2.4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关于在建项目的认定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报名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6 日至 2016年 5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3 时 30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幢15层代理部)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交易员证;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印刷成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月 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镇海新城管委会二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骆驼永平西路1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6年 5 月 16 日至 2016年 5 月 20 日。
6.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幢15层
联系人: 方玉忠
电话: 0574-87842865
传真: 0574-87842865
9.监管部门
镇海新城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74-86592600
2016 年 5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