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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采招FCZ201503007]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就下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时须填写《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并传至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邮箱。报名表下载地址:丰县财政信息网→政府采购→表格下载(建议用IE浏览器下载)。 
            一、招标项目名称:丰县环保局监测仪器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丰县环保局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监测仪8台,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8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质在线监测仪合格名录(截至2014年12 月31日)》内;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6.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7.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四、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请合格供应商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9日下载《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fxzfcgbm@126.com,报名表及标书下载地址:丰县财政信息网→政府采购→表格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5:00(到账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丰县凤城支行)。 
            六、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第一开标室 
            招标组织单位:丰县政府人民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史峰 联系电话:0516-89159596 
            采购人:丰县环保局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15162298897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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