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316486 | 所属地区: | 乐山市 |
|---|---|---|---|
| 项目全称: | 金口河区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 所属行业: |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报名时间: | 2015年02月16日至2015年02月27日 |
金口河区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金口河区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以金发经【2014】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金口河区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区环保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发经【2014】1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胜乡大坪村、五池村、民主村;永和镇新民村、新乐村、新华村; 2.2建设规模:建设永胜乡3个村,永和镇3个村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标示牌: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等; 2.3计划工期: 24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投资。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2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6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2月27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元
- 4.3 招标人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环保局 地 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路141号 邮 编: 614700 联 系 人: 周 瑜 电 话: 0833-2715922 传 真: 0833-2715922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 邮 编: 61007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7 传 真: 028-87774686-80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