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1300G15005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5-01-26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1/26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名地点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兴安岭华信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事务所 | ||
联系电话: | 0457-2122909 | 联系人: | 吴志红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塔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塔河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塔河镇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黑发改投资[2014]29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塔河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塔河镇 ;
项目总投资:3509万元;
工程规模:新建道路3706.718M、排水沟1611.78M、供热管网8645M、给水管网12280M、排水管网7650M;
计划工期: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7月15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房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80万元)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12日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
5.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 为40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 交纳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12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5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大兴安岭建设网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塔河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赵丽慧
电 话:13845713219
9.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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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3509 | ||
公告附件: | 塔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