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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荣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11]1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招标人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3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119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荣县 2.2、建设规模:荣县墨林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复兴中心水厂集中供水工程。 2.3、计划工期:Ⅳ标段施工: 90日历天 ; Ⅴ标段施工: 240 日历天; Ⅲ标段监理: 与施工Ⅳ、Ⅴ标段总工期一致及质量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Ⅳ标段(荣县墨林水厂管网延伸工程)Ⅴ标段(荣县复兴中心水厂集中供水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Ⅲ标段监理范围为Ⅳ、Ⅴ标段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 2个 标段; 监理1个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Ⅳ、Ⅴ标段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Ⅲ标段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施工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2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监理标段只须提供下列(1)、(2)、(3)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2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荣县旭阳镇桂林街347-6号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0813-5963018
传 真: 0813-5963017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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