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梅江河柴塘村至梅江集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 以 渝水许可【2014】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整治工程由防洪防护工程、河道疏浚、清除阻水卡口、局部拓宽河道以及跨河建筑物组成。工程河段分为梅江河干流与皎白河支流,皎白河与梅江河干流汇合于梅江集镇处。梅江河干流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
支流皎白河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为
2.2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1 标段: 梅江河干流从0+000---3+250.49(第38号断面以上,不含邑中村人行桥),工程估算投资约1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干流
2 标段:梅江河干流3+250.49----4+814.64 + 皎白河治理段,工程估算投资约7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干流
2.3 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
2.4 各标段计划总工期均为: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地 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乌电大楼8楼
联系人:
电 话:023-76862619
传 真:023-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
电 话:023—6746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