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14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货物)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2014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货物)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农经[201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农经[201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228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鹤龄镇等21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192处,解决普安镇等21个乡镇56个行政村及鹤龄小学等31所小学校共计5.830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货物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采购产品(PE管道及附件,具体型号及规格见工程量清单)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3、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24 日至2014年 12 月 30 日23:5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下同,联系电话:0839-3301457,传真:0839-3305932),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 20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水务局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0839-660238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305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28-65301128
传 真: 028-8626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