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太白河太白镇段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太白县太白河太白镇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 [2014]323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太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工程总投资1664.62万元, 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太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太白县太白河太白镇段防洪工程招标依据宝鸡市水利局《关于太白县太白河太白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水办发[2014]456号),划分为三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油坊坪、兴隆二组段、太白河镇政府段左岸,治理长度1147.9米。
施工Ⅱ标项:太白河镇政府段右岸,治理长度1797.4米。
施工Ⅲ标项:东青二组、东青一组、石场沟桥段,治理长度1048.6米。
监理标项:太白县太白河太白镇段防洪工程施工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致电029-33662928进行电话预报名。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局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中段55号启迪科技会展中心附楼九层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张喆
电 话:029-33662928
传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