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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峪阳河响水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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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2-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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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峪阳河响水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GXJXZBNN(5B)2014-014-1)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4〕118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技术中心以技审〔2013〕24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3〕303号文下达了龙州县峪阳河响水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投资计划,计划投资12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龙州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 [ 2014]25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龙州县响水镇。 
工程规模:工程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等设计。响水大桥至锦江村河段左岸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龙江村至响水大桥河段及下游右岸河段按护岸设计。 
招标范围:龙州县峪阳河响水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分为3个施工标段,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监理项目的概算总投资约24.48万元。 
计划工期:共365天,自2015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5日,监理服务期:共365日历天,自2015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5日,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中型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注:招标人在填写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人数时,可按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比例1:1配置)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南宁市望州南路110号中路交通小区2栋2单元702室 
发售人姓名:吴工(以实际发售为准) 联系电话:0771-2862585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联系卡》或《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联系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开标截止日前10天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4年12月30日10时在崇左市左江宾馆1号楼1楼3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州县水利局 
地 址: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都兴街4区34号 
联系人:蓝工 
电 话:15277106189 
传 真:0771-88154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望州南路110号中路交通小区2栋2单元702室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赵敏杰 
电 话:18877103600 
传 真:0771-2862585 



 

招标人:龙州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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