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大湟江金田镇、南木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已由贵港市水利局以贵水技〔2009〕2号文作出了规划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3〕303、351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2676万元,招标人为桂平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勘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4〕64号,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平市大湟江金田镇、南木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2.2 项目编号:GSZB-GG2014037-1
2.3 工程建设地点:桂平市垌心乡、金田镇两个乡镇所在地。
2.4 项目规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大湟江流域内垌心乡段、金田镇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项目总投资匡算27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勘测设计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桂平市大湟江垌心乡、金田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勘测设计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以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大湟江垌心乡段、金田镇段护岸工程。垌心乡段从十冬桥起,到理村大桥止,全长约3.0km;金田镇段从洲仉坝起,到大樟村河段弯道止,全长约2.7km。
2.6设计周期:该项目的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分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有承担城市防洪、中小河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协议书或合同或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批文)。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11-201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其他要求: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4.1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出售。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水利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年12月15日下午15: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地 址:桂平市西山镇大成北路79号
邮 编:537100
联系人:罗富宝
电 话:0775-3392215
传 真:0775-309123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77号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黄艾
电 话:0775-4266918
传 真:0775-4266928
E-mail:ggecc.gg@163.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杨梅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育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