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滨河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宁发改审批[2014]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滨河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2招标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原滨河路旧址。
2.4招标编号:GYZB-2014-113
2.5投资额:9015.12万元。
2.6计划周期:20日历天
2.7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起点位于杨庄,终点位于污水处理厂,途径宁武火车站,并下穿3次铁路,分别为宁静铁路、朔黄铁路和宁岢铁路,路线全长821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4-22米。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热力网工程、景观绿化及辅助工程等。
2.8招标内容:宁武县滨河路提升改造工程全部建设项目的设计。
2.9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长征西街45号)。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两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武县凤凰西街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63506989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3034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