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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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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9-1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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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营山县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县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营发改发〔2014〕2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发〔2014〕2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整治南门河及走马岭河全长5.219千米。其中:南门河防洪治理工程全长2.387km,左岸需建堤0.5006km,右岸需建堤0.4557km;河道清淤1.908km;新建排水涵管22处,人行、检修码头7处。走马岭河防洪治理工程全长2.832km。左岸需建堤1.081km,右岸需建堤0.929km;河道清淤1.828km;新建排水涵管16处,人行、检修码头7处。

2.2.建设地点:营山县城区。

2.3设计周期: 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营山县南门河和走马岭河(城区段)沿线部分河堤建设、河道清淤、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站、沿河景观打造等工程的施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共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桥梁)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011年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投资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河道或排水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3.3 企业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且没有被市场禁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4 年 9月22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4年10月13日9时00 分,地点为南充市涪江路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营山县城复兴路5号(县中医院斜对面)

邮 编:637700

联系人: 苏先生

电 话:0817—8560238

传 真:0817—8560133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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