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 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灌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灌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咸阳市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的主要内容为:咸阳市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支渠开挖疏浚2条长11.369km,干支渠土渠衬砌9条长6.903km,干支渠衬砌改造8条长9.26km,建筑物改造85座,改造泾北干一支新庄抽水站1座,更新水泵2台套,新增1台套,环保土保工程一项,绿化美化渠道2处6km,改造管护设施2处660m 2 ,量水设施及信息化工程建设1项,在总干渠、东干渠、南干渠、浊河干渠4个闸点建设水位监测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01日至2014年08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致电029-87371898或18009251170进行报名。2014年08月11日至2014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裕朗国际10656)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02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另行通知。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 水利 厅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 方式
招 标 人:三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清惠灌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鲁桥镇北街1号
邮政编码:7138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9-324823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裕朗国际10656
邮政编码:710001
联 系 人:张晨
电 话:029-87371898 18009251170
传 真:029-8737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