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城乡建设局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邹平县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邹平县城乡建设局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C-2014-099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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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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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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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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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套,其中第一标段4套,第二标段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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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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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明细:
镇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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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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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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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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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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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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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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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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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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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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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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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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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瑞嘉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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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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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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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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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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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明细:
镇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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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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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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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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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公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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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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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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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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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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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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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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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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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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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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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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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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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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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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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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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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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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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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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乐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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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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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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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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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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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运行能力。
2)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必须指定两名项目经理,两个标段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5)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PDF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3条所声明的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43-3012932),申请函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