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芦山县“4.20”强烈地震灾后科学重建项目实施办公室 以 芦重建办【2014】2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芦发展固【2014】比选备案第220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河湾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清仁乡大板村 |
| 实施时间 | 2104年6月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大板村河湾聚居点,平整场地50亩;聚居点内部道路2公里,宽4.5米,水泥路面;雨水管网4公里;修建新村入户路3000平方米;新村入口牌坊1个;垃圾中转站1个,污水处理设施1处,污水管2公里;应急避难广场1个,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
| 建设资金 |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河湾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3)其他要求:
1、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4、随机抽取比选申请人时提供资料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5、若采用A方式投递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工程名称 。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4年06月1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6月18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56.80 | 7.84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4年06月18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35-6576138
传 真: 0835-6576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