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型垃圾箱及移动中转站采购项目 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博兴县财政局、博兴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博兴县财政局、博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博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型垃圾箱及移动中转站采购项目
四、招标编号: BXZB2014-011
五、项目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数量及要求 |
包1 |
地上大型垃圾箱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2 |
移动式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包一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二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 万元;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必须具有 拟报价产品 的生产 、 经营能力 和 完成本 项目 的能力 ;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参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以上证件或材料仅用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交纳方式:电汇或现金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包1: 50000.00元(伍万元整);包2: 50000.00元(伍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下午15:00时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户(以公司帐户划转,切勿用个人帐户划转,备注“招标编号” ):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7月02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开标时间:2014年7月02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3-2397286 邮箱:boxingjy@126.com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