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RDX专20140500201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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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225线与225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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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6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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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23 0:00:00 |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RDX专20140500201 |
新店镇 225线与225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店镇225线与225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为省道225复线32K+700处,终点为省道老225线33K+300处(奋发桥南侧),全长约1.32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按一个合同段实施。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次实施项目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以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的设计等)以及提供设计概算、技术规范,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2.3工作计划:
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合同开始实施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提交审查资料,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文件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满足以下要求:
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6日~2014年5月23日每天的9: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备),项目专用本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经办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6日9:00时,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经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本工程投标,则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勘察设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勘察设计费分阶段付款,实施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交付使用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40%;实施阶段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30%;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3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新店镇
联系人:吴小娟
联系电话:0513-808695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史隆卿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18662830767
传真:0513-851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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