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化(搬迁)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污水中水回用处理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己内酰胺污水中水回用处理装置
项目编号:HP1402-YMTH-49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进水水量345吨/时己内酰胺污水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包括除土建施工部分(投标方负责现场指导施工)外的全部设计(含土建)、采购、安装、调试、试车及培训等项目,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产水率大于85%。
设计、供货、安装、施工、总工期:五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时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认证书。
4)业绩:近五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三套己内酰胺污水中水回用处理装置(须提供合同原件为证明材料),并具有三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或此装置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需提供使用证明报告,或用户满意表或其它证明装置运行情况的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大的工艺设备质量问题。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报名时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生产许可证(外购工矿产品供应单位)、相关资质证书;
4)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装单位);
5)规格相同或以上产品供货业绩三份;
6)机电施工安装公司要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投标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后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每标包均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4年4月10日起至2014年4月1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E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包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不接受传真及邮件报名,请携带以上资料来报名,资料不齐全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指挥部会议室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本招标公告仅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九、详情请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
联系人:雷女士、张女士、高先生
联系电话:0351-599193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E号
联系人:刘先生、曲先生、王先生
电话:0351-2727166传真:0351-3339461
电子邮箱:sxhuapu@126.com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