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污水直排口排查整治和小汶河河道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兰陵县污水直排口排查整治和小汶河河道治理工程, 包含大宗山路、孤山河直排口排查与治理工程、小汶河直排口排查与治理工程、小岭河直排口与治理等工程,将沿线污水接入现有管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兰陵县城及周边。 4、招标人:兰陵县住建局。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现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7、日历工期:70天。 8、项目编号:CSZFCG-2014-07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建造师(项目经理,市政专业)具备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或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受委托人必须出具身份证、本单位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3年度,
须明确到个人)(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必须是法人或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否则不予受理;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4)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和技术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3年度,须明确到个人)(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 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在本公司承揽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6)外地企业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格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污水直排口排查整治和小汶河河道治理工程资格报名资料”字样(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或委托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只有资格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图纸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日程安排:
1、资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 月 14 日至2014年 4 月 18日(每天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地 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46号 邮箱:csnj186@163.com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 0539-8239817 15963911288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 6日上午9:30分。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 三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在附言处注明本项目交易编号(14CG0074),开标前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办理汇款收据,无汇款收据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电话:0539-553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