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大川镇杨开村皂角湾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大川镇杨开村皂角湾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4.20”强烈地震灾后科学重建项目实施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重建办[2014]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14]3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312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芦山县大川镇杨开村皂角湾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芦山县大川镇;
2.3.建设规模:新建长1500米,宽4米的混泥土路面,给排水管网1500米,污水管网1500米,以及配套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建污水处理池1个,垃圾 回收池2个,进行环境整治。新建皂角湾应急避难场所1500平方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2.4.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省外企业同时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备案证》,/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04日00时00分至2014年04月08日23时59分,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http://ggzy.yazw.gov.cn),凭企业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未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联系电 话:0835-8505060)。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4月24日10时30分,地点为: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中段55号(原雨城七小教学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芦山县大川镇三江村
邮 编: /
联 系 人: 牟女士
电 话: 0835-6688228
传 真: 0835-6688228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安蓉路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郎先生
电 话: 1588359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