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65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的特许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082号。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的特许经营单位,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采用BOT模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3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符合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条件):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为炉排炉)的业绩(为该业绩项目的控股股东,以已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准)。
4、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至少负责组织建设过1个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条件)。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其成员不应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要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需控股(股权≥51%)。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单独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6日18:00。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