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邛崃市夹关镇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邛崃市夹关镇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邛崃市夹关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批“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邛崃市夹关镇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邛发改审批【2014】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邛崃市夹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邛崃市夹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邛发改审批【2014】1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319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邛崃市夹关镇。
2.2建设规模:改造已有道路南大街、北岸街,总长约1754.1米。北岸街K0+000-K1+084.5段,全长1084.5米,宽约7米;南大街K0+000- K1+669.6段,全长约669.6米,宽约12米。并进行人行道铺装、路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供水管网、电管网、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2.3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 表》,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2011年以来)至少已 完成1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 心(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政务中心5楼)持“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刷卡报名并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 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邛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8.112.183.111:9080 /cdjw_bmbzj_wsbm/dh.html)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凭单位数字认证在互联网邛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页面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从局域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8日10时00分,地点: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政务中心5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邛崃市夹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邛崃市夹关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11530
联 系 人: 彰先生
电 话: 13980536622
传 真: 028-8878914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裴先生
电 话: 028-85120111
传 真: 028-851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