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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垃圾渗滤液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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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23 13:59
浏览次数: 12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垃圾渗滤液转运项目(项目编号: 0851-1461GZ00CL34)采用竞争 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 0851-1461GZ00CL34 ,请点击打开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 27日。 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 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GZ00CL34
3.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垃圾渗滤液转运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C9999(其他服务类)
6.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服务总量
最高限价
垃圾渗滤液转运
转运垃圾渗滤液 25000吨
人民币 75 万元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7.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7.3 自有或租赁适宜本项目运输的车辆不少于 3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明确投标人具有车辆使用权);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9.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9.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4年3月21日-2014年4月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号粤海大厦18楼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9.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报名)
9.3.1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  );
9.3.2 自有或租赁适宜本项目运输的车辆不少于 3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明确投标人具有车辆使用权。原件核查)
9.3.3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9.3.4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9.3.5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9.3.6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 携带购买谈判文件。
9.4 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9.5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0.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地点
10.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4月10日 9:00- 9:30
10.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4月10日 9:30
10.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1.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www.gzg2b.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上公布。
1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姓名:张世欣
联系人电话: 020-36808103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 20号之一
1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765 1688-5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765 1698
电邮: CL87651688Y@163.com
网址: 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020-8765 338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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