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郴发改〔2013〕73号和〔2013〕7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武县城镇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和银行贷款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各乡镇及道路沿线自然村和武水镇李家村水泡窝。
2.3 规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设计规模为4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由垃圾分选压缩转运工程、垃圾运输工程,和整治老垃圾场1座;
2.4 工期要求:18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在经批准的《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临武县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详勘、设计、采购、施工、交付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
4)针对现有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的完善和改进;
5)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通过移交(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发包人;
6)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购买招标文件;
3.2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 相应级别设计资质;
3.3 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近五年至少设计过1个类似规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工程)处理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工艺设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主要设备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如为设备代理公司投标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家对设备代理公司的唯一授权。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类似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单位(含二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 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6)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3 月 18日至 2014 年 3 月 22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8号A栋1218号)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联合体牵头人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联合体牵头人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设备代理公司投标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家对设备代理的唯一授权③联合体协议书⑤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⑥联合体各方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以上资料还须提供复印件或一套并每页加盖公章。
所有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须到业主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凭业主踏勘证明和按上述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 月11 日 10:00 时,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武县城镇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韩山路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8号摩天
一号大厦1座12楼1218房
联 系 人:周帅军 周向平 联 系 人: 邓先生 刘先生
电 话: 0735-6328317 电 话: 0731-82255989转805
传 真: 传 真: 0731-897678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711541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