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沈本新城站广场及周边道路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沈本新城站广场及周边道路设计
2 、建设单位: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 、建设总体规模:本次基础设施建,包括站前广场道路工程及广场景观工程、站前广场地下工程,其中总道路长度约712米,总建筑面积约9900平方米。
5 、投资规模:约6671万元人民币。
6 、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收到设计条件之日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8 、招标范围:包括站前广场道路工程及广场景观工程设计、站前广场地下工程设计,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施工现场服务(包括设计人驻场服务、图纸修改、设计变更、竣工图等内容)等。设计内容包括机动车道工程、人行道工程、桥涵工程、道路标志标线、城市家居、照明工程、雨水、污水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道路通过的不确定的某地段可能发生的地质勘察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技术需求。
9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10、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子公司的投标。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邮 编:110005
1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9日。
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网上报名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1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在上述地点召开公开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13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迪
电 话: 0414-58582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李若宪 刘洋
电 话:024-23388575 传 真:024-23388491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