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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道道路拓宽改造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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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2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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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报建编号:1222104120130018

招标备案号:1217201401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4]0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道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13)2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宁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379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宁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为:新华道道路拓宽改造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1465米,道路现状宽度为15米,拓宽后沿河路至光明路宽为17米,光明路至朝阳路宽20米,含便道总宽度最大处达30米。新华道自南向北拟建d300-d1200mm雨水管道,铺设d300-d800mm的污水管线并进行供水线路迁改,供水管径为d200mm,无泵站。本工程总投资约3586万元,其中给水及雨污水管线投资额约1786万,路面工程投资额约1800万。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名称为:新华道道路拓宽改造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1465米,道路现状宽度为15米,拓宽后沿河路至光明路宽为17米,光明路至朝阳路宽20米,含便道总宽度最大处达30米。新华道自南向北拟建d300-d1200mm雨水管道,铺设d300-d800mm的污水管线并进行供水线路迁改,供水管径为d200mm,无泵站。本工程总投资约3586万元,其中给水及雨污水管线投资额约1786万,路面工程投资额约1800万。招标范围包括道路、给排水,具体工程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4年03月20日 至 2014年06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注册资本金在717.2万元及以上;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具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或天津市优秀诚信企业证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1月26日至2014年0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216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宁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奕(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县交通局11层1106房间)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蔺桂宁 电话:87631171

传  真:8763117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2层2216室

邮政编码:300190联系人:武垠电话:87631171转7506

传  真:87631171转7555

日期:2014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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