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凤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由陕环批复(2013)105号文件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名称:凤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3、建设单位:黄牛铺镇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凤县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红花铺镇连片示范项目。建设石窟铺村、红花铺、草凉驿共三处人工湿地工程,5处垃圾分拣屋,5处饮用水源立标保护,总投资261.5万元。
第二标段:凤州镇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桑园村、苍坪村2处人工湿地、5个分拣屋11处分散饮用水源立标保护,总投资200.57万元。
第三标段:河口镇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河口村1处人工湿地、8处分散饮用水源立标保护,总投资161.76万元。
第四标段:河口镇垃圾填埋场。建设河口镇(黄牛嘴村)垃圾填埋场,总投资160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及省级配套资金。
7、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且有一年以上相关环境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良好信誉,无建设单位投诉,无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处罚,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单位须携带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环境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建造师资格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证和相关环境工程施工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原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留存,概不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秦都市报和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上同时发布
10、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11、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LASS二单元2702#)
12、联系人:苟兰兰
13、联系电话:0917- 3900531 1862860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