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汨招办(2013)第79号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弼时镇大松桥路与白沙河下游附近地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人工快渗工艺对项目区域内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规模为:近期(至2020年)2000m3/d,远期(至2030年)4000 m3/d,近期配套截污管道16.1km。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13.00万元(同时公示)。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2.8标段划分:本公告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注册地址在湘或在湘设有分支机构;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或环境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掌握人工快渗工艺的能力或获得人工快渗污水处理专业技术授权;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或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503室)持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①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⑤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⑥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社保证明资料或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资格;⑦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⑧掌握人工快渗工艺的证明文件或授权证明文件。(资料须同时提供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3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单位介绍信不符合要求、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6.4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汩罗市招招标网和汩罗市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五个工作日后,如果只有一家报名,则由招标公司和甲方一起向主管招标机构打报告,改为单一来源采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开标地点为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306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汨罗市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纪委、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30-520262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维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607406975 电话、传真: 0730-8296208、 0730-520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