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南江县城垃圾收集站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城垃圾收集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13)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13)3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509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 ;
2.2建设规模: 新 建 洗车场1个、停车场1个,约4800平方米,土石方开挖 ;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中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资质, 近三年承担完成过1个及以上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 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该项目开标室(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160号
邮编: /
联系人: 邢先生、徐先生
电话: 0827-8269373、13808294678、18008276693
传真: 0827-862203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邮编: /
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1868272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