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 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的 北湖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镇江市北湖
⑵、工程规模: 约800万元;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土建、安装、装饰、附属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 标段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3) 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 、企业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⑩、投标申请人必须于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 2008 ) 55 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 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0511-85026056 )。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 8 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 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无
(4)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无
6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的评标方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与综合信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 1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80 分,其中投标报价 75 分,投标人综合信用 5 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①、 对商务标的评审。由评委会的评委对投标总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必要认定。经评委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②、 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 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标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5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 综合信用分值计算( 5 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 0.05 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 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 0.85 。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 0.9 。 )
7 、 请 申请人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 于 2013年12月6日 17:30前 持企业 CA 证书网上报名(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 CA 证书, CA 证书的问题致电 88968012 ,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052893535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 、工程付款: 工程主体结束验收后付合同价款的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50% ,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至工程造价的 80% ,余款工程竣工两年内付清。
9 、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 0511-88968067 88983031 )。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 、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万达广场B03幢2603室
联系人: 联系人: 胡 斌
电话: 电话: 0511-85219927
传真: 传真: 0511- 8521992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6 日
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