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河、老锦水河、清白江下河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毗河、老锦水河、清白江下河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投资〔2013〕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都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都区水务局、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项目【2013】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毗河、老锦水河、清白江下河排污口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新都镇、新繁镇、新民镇、斑竹园镇、龙桥镇、泰兴镇、军屯镇
建 设规模:毗河标段:本标段包括20m3/d小型污水处理站一座(土建、设备一体化)、50m3/d小型污水处理站二座(土建、设备一体化)及截污管道A、B、C、D、E段(其中A段主线管道长273.63m,B段主线管道长197.76m,C段主线管道长533.965m,D段主线管道长303.628m,E段主线管道长33m)。
老锦水河标段:本标段包括25m3/d小型污水处理站一座(土建、设备一体化)及截污管道1、2、3、4号线(其中1号线主线管道长98.82m,2号线主线管道长371.3m,3号线主线管道长515.08m,4号线主线管道长774.264m)。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分别为各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毗河标段、老锦水河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水利类施工总承包商Ⅲ组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总承包Ⅲ组及以上的资格;(2)具备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3)拟派 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建设大厦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 (证明、证书)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8
日10时30分 ,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建设大厦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都区水务局、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 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
邮 编: 610500
联 系 人: 杨先生、王女士
电 话: 028-89396633
传 真: 028-89396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