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试点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县发改投 [2012]470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试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 长沙县北山镇、福临镇、双江镇、安沙镇、金井镇
2.3工程规模: 在北山镇常乐村等 10个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一批,工程造价约 7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 400万元,二标段约 300万元。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北山镇常乐村敬老院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常乐塘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月塘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五福村杉木桥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新中村喻家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福临镇同心村常兴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开物村永佳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开物小学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金坑桥村开心果幼儿园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计建设 9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二标段:安沙镇唐田新村唐田集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唐田中小学与幼儿园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唐田中学食堂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双江镇赤马村伙坝塘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洪家屋与花树段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龙华村龙华小学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金井镇拔茅田村东坡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民主小学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乐陶园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口上屋集中居住点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计建设 10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5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各标段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 或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投标人近 3年( 2010年 11月至 2013年 10月)在湖南省境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造价不低于 50万元的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混合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zbj.csx.cn/) 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电话: 0731-84023024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4078449 13755186501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东路 89号天心电子世界 B座 31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8684886228 传 真: 0731-8412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