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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新型社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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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0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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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郑市新型社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郑市财政局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 第四标段 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郑市新型社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新财购 -2013-203

2.3建设地点:新郑市境内

2.4招标内容: 12个垃圾中转站的垂直压缩设备购置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3) 2010年 8月 1日以来具有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设备供货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报名须知 :

4.1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后,投标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供货业绩合同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另须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份 )。

4.3报名时间: 2013年 11月 5日至 2013年 11月 13日上午 9: 00至 11:30整, 下午 14:00至 17:00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报名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仓城路与新烟路交叉口东北角)。

5 、投标保证金缴纳 :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圆整; 2013年 11月 15日下午 17:00时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

投标保证金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2获取时间: 2013年 11月 18日至 2013年 11月 22日 (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6.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新郑市财政局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2693493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15838396801

8、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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