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中的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和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马坪片配套管网工程中的污水提升泵站部分捆绑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商参加投资申请。
一、本项目概况
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经湘发改环资(2013)1253号文批准立项,总投资估算为2415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投资11264万元(含拆迁费1300万元),管网建设投资12886万元,建设规模为日污水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2014年年底完成第一部分建设日污水处理5万立方米,2020年前完成第二部分建设日污水处理5万立方米;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马坪片配套管网工程已经湘发改环资(2012)1272号文批准立项,总投资估算为7125.34万元,其中:污水提升泵站部分投资1752.80万元,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污水提升泵站部分2014年年底建成。
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其马坪片泵站BOT项目。
2.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内容: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中的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和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马坪片配套管网工程中的污水提升泵站部分。
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13545.1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投资9964万元,下调10%,即8967.6万元;污水提升泵站部分投资1752.80万元,下调10%,即1577.52万元(包括:污水提升泵站站区内的传达室、生产服务用房、格栅间、集水池、厂区土方工程、除臭系统、站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照明、围墙、供电专线及压力管);征地拆迁费3000万元。
二、投资商最低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截止201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总资产不低于200000万元;
2.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甲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截止2012年底,在中国大陆地区投资商具有直接投资的至少一个已投入运营的单座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申请。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投资商可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 15日(每日8:00-12: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2、其他符合投资商最低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资申请信用保证金和投资申请保证金支付凭证。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备查。
招标文件获取:经招标代理人和招标人复核相关报名资料合格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资申请信用保证金
投资商须提交人民币叁仟万元的投资申请信用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资商在提交投资申请信用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厂二期及马坪片泵站BOT项目”。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如此笔投资申请信用保证金未在截止时间到账(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则视为投资申请资格不合格。报名资料审查不合格或未中选将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投资申请信用保证金账户如下:
五、投资申请保证金
1.投资申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2.投资申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投资申请保证金要求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资申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资申请人自身的名义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4. 报名资料审查不合格或未中选将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六、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七、其他
上述日期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资申请人。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咪莎 粟智超 张爱军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电 话:0731-84169659 传 真:0731-8416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