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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神??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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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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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禹州市神��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及监理 已由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禹发改投资 [2012]20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与自筹 ,招标人为 禹州市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禹州市神��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地点:位于禹州市神��镇

项目规模: 16800 平方米

工期要求: 12 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 投标企业须到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6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njs.gov.cn )查询详情;

 

3.1.7 项目经理和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2 投标企业须 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且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 3 人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3.2.5 项目总监和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2.6 投标企业须到 项目所在地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 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8 : 30 至 11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 121 室)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施工标段

5.1.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1.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1.3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1.4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及无在建承诺书;

5.1.5 技术负责人证书 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1.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1.7 禹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1.8 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1.9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5.1.10 拟派项目经理 2010 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二份;

5.2 监理标段:

5.2.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2.3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2.4 总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

5.2.5 主要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5.2.6 禹州市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2.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2.8 投标人 2010 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二份 ( 项目总监业绩至少一份 ) 

5.2.9 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套并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被委托人必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 须开标三天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或授权委托人的资格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 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 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6.2 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3 费用: 招标文件费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 / 套(中标企业不退,不中标企业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神��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禹州市神��镇解放东路 3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电话: 0374-8278101

9.监督单位: 禹州市神��镇纪委

联系电话: 0374-8611323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3 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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