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璧城街道大旺桥至朱家桥沿河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施工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城街道璧南河大旺桥至朱家桥段。
2.2 工程投资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3262.5万元,起点于璧城街道北二环路大旺桥,向北止于朱家桥,分为东岸道路和西岸道路两段,改造道路总长2277.3m,其中东岸道路长1144.5m,西岸道路长1132.8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11.4m,车行道宽度7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20km/h。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璧城街道大旺桥至朱家桥沿河道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雨水污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通信燃气综合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通信燃气工程只计算管沟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绿化工程只计算场地平整及种植土回填,电力工程不计算电缆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
联 系 人:刘欣
联系电话:13883770159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联 系 人:钟光玲
联系电话:023-49808011
传 真:023-49828199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