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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盐县城区截污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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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10-2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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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3年海盐县城区截污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编号:2013 — 364

 1. 招标条件

2013 年海盐县城区截污整治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3]3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城市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确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3年海盐县城区截污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三类。

2.3 工程规模: 2013年海盐县城区截污整治工程主要包括盐棉小区(原土管局周边)、文昌路南侧区块(勤俭路东)、友谊路曲尺路区块、余家埝小区、县供电局南侧区块(城北路北)、城西花坛西南区块(沧东路以东)、工行香溢宿舍区块、新城人合苑区块、河滨小区区块(部分未截污的)、方池路西路区块(勤俭路西侧)、方池东路区块(勤俭路东侧)、城南农贸市场西侧地块(秦山路南侧)、工商局和国安局和环保局及妇保院、环卫中转让及老年公寓、农经局及国土局、科技局、消防大队17个区块的雨污水管 网全面改造和道路、绿化修复等工程。

2.4 工程建设地点: 海盐县武原街道;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区块的雨污水管 网全面改造和道路、绿化修复等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6 监理服务期为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企业资质和总监资格: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海盐县县外监理企业已向海盐县住建局办妥备案手续,并取得海盐县住建局核发的《海盐县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和备案机关出具的已备案监理人员名单,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备案名单中的成员。

3.4 投标人、拟派总监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 监理人员 资格条件见下表

现场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4人)

备注

监理岗位

人数

资历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年龄60周岁及以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具有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以上监理资格,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可兼总监代表

监理员

2

具有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员(含)以上监理资格,年龄60周岁及以下。

不少于2名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 月 17 日至 2013年 10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路126号银燕大厦西梯五楼)报名;

4.2 报名时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4.2.1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海盐县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和备案机关出具的已备案监理人员名单(如为县外企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2.3 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1

       

2

       

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局、监督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yctc.com )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5.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5.1 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 贰佰元整 ,售后不退。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 投标人应当向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 伍仟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富水路44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海盐县城市建设管理处

办公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富水路44路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系人:徐星火 联系电话:0573-8602566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西梯五楼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传真:0573-86982588

联 系 人:孙惠琴 联系电话:0573-86967778

日期: 2013年10月10日

编制人:孙惠琴 项目负责人:孙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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