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化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发改【2013】1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化县翠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宁化县翠城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宁化县城区;
1.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约 431 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 DN Ф 800mm , PE 高密度聚乙稀管,采用拉管施工改造污水管 500 米,新建沉砂池 12 个 ; 具体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1.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1.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苏州市市政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临时建造师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办事处(宁化县城东广场1期B栋206)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县财政局复审后的工程预算下浮10%)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闽建筑[2009]16号) 。
6.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时 间: 2013年 10 月 25 日17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 。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宁人社 [2012]76 号规定金额在中标后 10 天内提交,农民工保证金应足额交纳,逾期未交清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废标处理,由第二中标后选人替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 2013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 点 00 分,提交地点为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根据 宁建 [2012]249 号文及相关规定, 注册地在宁化县外的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注册地在宁化县的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http:// WWW.fjbid,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宁化县翠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化县 ,邮编: 365400
电 话: 13799188033
联系人: 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城东广场 ,邮编: 365400
电话: 13507564937、 0598-6851533 传真: 0 598-6851533
联系人: 杨先生
地址: 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联系电话: 1571602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