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各污水处理装置EPC总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JSG2013-82-166-1297
工程名称:各污水处理装置EPC总包
工期要求:设计、供货、施工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建设地点: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工程内容:己二酸294吨/时废水处理装置、己内酰胺438吨/时废水处理装置、煤气化267吨/时废水处理装置,包括各污水处理装置EPC总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及培训等,完成除桩基以外的土建工程,具体总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己二酸废水处理装置(包括各装置废气总收集处理系统和化学氧化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
二标段:己内酰胺废水处理装置(包括化学污泥、生物污泥处理系统)。
三标段:煤气化废水处理装置(包括园区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鼓风机系统及各污水处理装置的加药系统、公用工程;并负责污水处理装置总图布置及各标包的相互协调工作)。
四标段:污水回用处理装置(含本段的保安、加药系统及回用水收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3)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注册资本金要求)。
(5)近3年(2010年~2012年)具有至少一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该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性质相同的装置(须提供两份合同原件为证明材料),且至少有一套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具有设计、制造与该污水处理站相同或相似装置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工艺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用户证明材料)
(6)公告期内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部办理投标报名资质备案登记。
2、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相应的资质证书及规费证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6)同类项目业绩2份(原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3日17时前,到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煤集团社保大楼六层招标一部)投标报名。合格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凡不按时获取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有关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以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投标企业。
3、不接受传真及邮件报名,请携带以上资料来人报名,资料不齐全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13年10月23日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娜 高利宁
联系电话:0351-599193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梦琳张圣刘瑜
联系电话:0353-7072170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阳煤集团社保大楼6层招标一部
邮编:045000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