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已由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铁发改综合[2012]2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调兵山市南部
2.2工程规模:新建1460米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
2.3招标范围:新建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建造师。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地 址 :调兵山市
联 系 人 :刘志刚
电 话 :024-76867352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区3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15714038697
传 真:024-72827733
邮 编: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