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人:定安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定安县南丽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2 号处理站工程 ) ;位于南丽湖畔北部区域;建设规模:按处理规模近期
招标范围: [ 施工标 ] 土建、工艺、电气自控、绿化、围墙及室外道路工程等; [ 监理标 ]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施工标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考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 监理标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文件的获取:请于
联系人:彭工 13518829555 ,详情请登陆 http :// www . hizw . gov . cn 招投标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