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井湾大道(娘宫立交~潭城南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2011]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金井湾大道(娘宫立交-潭城南路)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6598.69万元,路线全长约8500米,施工图设计费1492.85万元;
2.2项目建设内容:娘宫立交~潭城南路段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涵洞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公正、燃气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
2.3建设地点:娘宫立交-坛西立交段西起娘宫村,中间穿过牛寨山开凿隧道,至规划坛西立交(红山村),设计路线长度5156.081米。坛西立交-潭城南路段西起坛西立交,东至潭城南路,设计路线长度2627.814。坛东大道连接线设计路线长度700米。
2.4招标范围与内容: 金井湾大道(娘宫立交~潭城南路) 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包括该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审查),召开专家审查会,确定施工图审查结果,提供审查报告,直至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以及施工图双院制审查的后续服务 ;
2.5服务期:本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项目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3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咨询专业甲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咨询专业甲级资质。
3.3 近5年内(自2008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承担过类似工程及以上规模标准的设计业绩: 无 .
3.4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潭城镇龙里路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拒绝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pingtan.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平潭305省道(旧)盐场
联 系 人: 徐蓉
电 话: 18621727027
传 真: 0591-2310933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燕东庄122号二楼,邮编:350400;
联系人: 小罗
电话: 0591-23131029 传真:0591-2313102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