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级扩建
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民和县;
2.2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建设规模: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0.5万吨,铺设污水管网14.575公里。项目建成后,出入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年减排COD715吨;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主要设备提供产品授权书或相当于授权书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2日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20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电话/传真:0971-6130761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20室
业务联系人:解映辰、毛启梅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