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薛城区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薛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XZC2013-HW-20
五、招标内容及说明:本次招标内容共分 六 个包:
A 包: 污泥脱水系统
B 包: 纤维转盘滤池系统
C 包:明渠式紫外线消毒系统
D 包:潜水推流器系统
E 包:滗水器系统
F 包:鼓风机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六、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2.1 A 包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
2.2 B 包二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商;如投标人若为专业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且具有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并且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制造销售资历;提供3个运行满3年的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原件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投标时备查。
2.3 C 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商;
2.4 D 包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2.5 E 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商;
2.6 F 包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3. B 包、C包、D包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权威部门产品检验报告;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 本项目设备招标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对所投分包内的全部设备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
6. 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以及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即日起开始至2013年 9 月 5 日17:00结束。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
九、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与报价时间:2013年 9 月 24 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慧
联系电话:0632—3333332 13589628589
传真:0632-8886369
邮箱:qtq_chin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