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流域主要污染源调查及重点河库水污染监测评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3A053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的委托,对韩江流域主要污染源调查及重点河库水污染监测评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3A053)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3种情形: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采购项目编号:PZH013A053
三、采购项目名称:韩江流域主要污染源调查及重点河库水污染监测评价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0,000.00元;报价超过本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内容:
(1)由于2012年采购人已经开展了韩江中下游(三河坝以下)的污染源摸查工作,故此次工作范围重点是韩江流域三河坝以上主要支流(梅江、汀江、梅潭河等)区域,包括:琴江梅江河段,梅潭河省内河段,汀江省内河段,五华河,宁江,石窟河,松源河,程江,樟溪(见附表)。有重点的开展韩江流域取退水口及污染源调查工作:查清沿江左右岸主要取水口、排污口、养殖场、垃圾堆、堆沙场、引水涵闸分布情况,并用GPS定位测量经纬度,拍摄能反映被调查对象与河流关系的具有代表性的照片。
(2)对流域重要排污口进行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分析评价其对韩江水环境的影响。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工作的任务需求,选取排污量最大的2个排污口进行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的选择应根据SL219-98来确定;所选用的分析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3)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总结,提交取水口、排污口、养殖场、垃圾堆、堆沙场、引水涵闸进行分类造表;利用相应的经纬度生成查询地图;制作取水口、排污口、养殖场、垃圾堆、堆沙场、引水涵闸分布电子地图,并打印成分布图。
(4)选取重点污染源附近的一条河段,建立水量水质数学模型,通过定量分析,分析重点河段水污染的程度大小,并对风险较高的水域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5)对工作内容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和有关研究报告。
六、合格响应供应商条件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 报价人必须具有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的水质监测资质和水资源分析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5. 由于涉及到监测成果的保密问题,本项目的承揽单位必须是在广东省韩江流域梅州市境内从事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的单位中产生;
6. 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
7.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2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八、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9月13日下午3:30。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
十一、谈判时间:2013年9月13日下午3:30。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韩江路4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730082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730099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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